職稱
審核及監督事項
第一順位
財務部付款經辦人
第二順位
主辦採購員
第三順位
總經理室或稽核部
若規定付款沖帳單須經獨立單位用印作雙印鑑控管,則付款沖帳單附件之已填好但未用印之支票、匯款單則送交用印單位用印,用印前應審查付款沖帳單上之簽名欄位是否齊全,若內控制度指定應簽字之人尚未簽字,則不予用印。若審核資料齊全,予以用印後,則由本單位在ERP上之付款沖帳單核准之。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9号
粤ICP备0813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