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審核及監督事項
第一順位
主辦採購員
第二順位
採購部主管或廠長或經理等
核准採購單之最高權限主管須於採購單上簽字或用印。用印是指蓋公司章之權限,可劃歸總經理室或其他不屬於採購部之獨立單位。
第三順位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9号
粤ICP备08132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