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流程 |
職 稱 |
審 核 及 監 督 事 項 |
第一順位 |
掛號信件登記員 |
1.公司的掛號信件須統一登記管理 |
第二順位 |
出 納 |
2.客戶寄達的支票須由財務部出納員統一登記,並合計每日之寄達支票金額,自己留底一張,並複印一張交給收款沖帳單輸入員。 |
第三順位 |
收款單輸入員 |
3.財務部收款沖帳單輸入員須將當日收到的全部支票逐一複印留底。
4.收款沖帳單輸入員根據前一章節之內控流程,執行收款沖帳輸入、列印並經財務主管審核簽字後,自留支票影本,並將正本交給出納員送交銀行託收。 |
第四順位 |
出 納 |
出納員收到收款單輸入員交來的支票正本及支票影本後,當日前往銀行託收,託收後當日須將託收簿交回給收款單輸入員。 |
第五順位 |
收款單輸入員 |
收款單輸入員須就銀行託收簿當日託收明細與留底的支票影本核對是否相符。註記核對符號,若相符,則將託收簿還給出納員,由出納員執行ERP票據託收作業。 |
第六順位 |
出 納 |
1.出納回收經收款單輸入員經註記核對符號之託收簿後,應即根據託收簿資料進入「票據管理系統」的「應收票據管理」的「票據託收作業」程式中,下日期條件或客戶代號條件,搜尋欲託收之票據,輸入實際託收日期,然後點選已託收票據號碼,執行ERP託收作業。
2.該張票據託收成功後,便從待託收票據清單中消失,故輸入畫面之待託收票據清單,其實等於託收票據之查詢報表,相當方便。
3.若不知某張票據之票況,究為收執中、已託收或已兌現?則進入「票據系統」之「應收票據管理」之「應收票據輸入」程式中查詢,若有權限,且發現票據資料有需要修改時,可將票況由「已託收」修改為「收執中」後進行修改,例如收票日、到期日、兌現日等均可修改,但修改後需再操作一次「票據託收作業」。 |
第七順位 |
財務主管 |
4.票據託收後,財務主管可以監控ERP的「票據託收明細表」,依銀行別,或帳號別,鎖定欲查詢銀行別或帳號別之「票據託收票據明細表」,此表是按應收票據之到期日排列,而出納保管之託收簿則按應收票據之託收日期排列,除此之外,資料上應完全一樣。
5.如果要控制全部票據之到期狀況(包括已託收及未託收之票據),則可查詢ERP之「應收票據到期明細表」,依銀行別、帳號別,查詢應收票據之到期狀況。 |